
刀锋读后感
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,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,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。是不是无从下笔、没有头绪?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刀锋读后感,仅供参考,大家一起来看看吧。
刀锋读后感1用了几天断断续续地读完了《刀锋》这本书,这是我读的毛姆的第三本书了,有个朋友说,我爱上了毛姆,我想应该是的。
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小说,我原本期待它是,刚读开头的时候也感觉像是小说,可是读到了后面,我也说不出了它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了。
我想形容这本书为枯燥。像是和你刚认识的一个新朋友,两个人坐在一个舒适的咖啡店里,那是一个早晨,阳光正明媚,还有几声鸟叫,落地窗外行人来来往往,很富有生活气息。然后这个新朋友和你述说他的朋友的种种经历,把他听来的或遇到的人和事串联起来,说给你听。刚开始,你听得很入迷,觉得很新颖有趣,但是到了中午了,他仍然用同一种语调在述说着,燥热的阳光直射透明的落地玻璃,久不进食的肚子开始饥饿,你开始没办法聚精会神地去听他述说,甚至有点想逃避。
本来我是读不下去的,可是前天和一个朋友聊天,有些想法让我困惑。这时,有个直觉告诉我,读书能够让我找到答案,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这本书来读。重新读这本书,我感觉自己又重新把毛姆约到咖啡店了,他并不介意之前发生的事,仍然不急不慢地述说着,这次,我甚至忘记了要吃饭了,直到中午快1点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吃饭。
其实我是没有读完这本书的,因为它的结局比它的开头、中间要更加无趣,但是我又急想知道它的结局,于是最后十几页,我快速地把文字看了,即使没有读懂,我也照样跳过,就像这位新朋友自认说到高潮时,我坐在对面微笑着点点头,使他信服我已经理解他的意思。
其实自己的思想已经不在此处了,脑海里浮现的是想象中在西藏朝拜的人民,我没有信仰,但是我又尊敬甚至敬畏那些有信仰的人,当然这不包括大多数中国人信仰的鬼神。想起西藏朝拜是因为前两天,一个朋友提起的,问我对于去西藏朝拜有没有兴趣,我当时并没有多想,但没想到它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中。
与毛姆在咖啡店里告别后,我走在一条小街上,天下着蒙蒙细雨,我喜欢这种雨天,它能够冲洗暴露在外面的一切,使之重新染上鲜艳的色彩,比如鲜红的滑滑梯、翠绿的叶子、连平时灰暗的小路都感觉更加有活力,雨滴在它上面跳跃。我在路上,撑着伞,感觉自己像是获得了什么,但却又说不出来是什么。毛姆述说的那个朋友——拉里,他整个人生只做了一件事,就是“晃膀子”,这是我一直梦想要做的事。拉里从17岁当飞行员回来后,就一直我行我素,由于没有家人,但有一笔不错的遗产,因此他可以拒绝他不想做的事,包括读大学、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,而选择去“流浪”,其实他原本应该没打算这样做的,只不过开了头,去了趟巴黎,后来就收不住这种随意自由的'生活,后来还去了印度生活了五年。
我太羡慕他了,可是我自认为我没有勇气去做这种事情,即使仅仅如朋友所说的去西藏朝拜,可能只是一个月的时间,但我还是鼓不起勇气,我很难不去考虑路上会遇到的种种危险和困难,也很难不去考虑会把我皮肤晒得像煤炭一般黑的烈日,这两件事就足以打消我冲动下萌发的想法。因此,读这本书,让我知道有人真的把我想做的事实现了,而且过得还不坏,很宁静,这让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,是羡慕呢?还是欣慰呢?或是对自己懦弱的鄙视呢?
书中说到,修行并不是要去找什么老师、看什么书、做什么事、或者举行什么仪式,而是要“看透”,我不记得这段话是出自《刀锋》这本书,还是在看书时我跑去翻阅有关西藏朝拜的书时看到的了,我总是这样贪心,不能一心一意读一本书。
我经常留意自己的思想,我自认为自己现在变得比过去任何一个时候都要豁达,也就是更加能够看透了。我把这归功于在长春的几个月时光,那段日子或许是目前为止我最最喜欢的,那几个月我读的书并不多,但是独处的时间却很多,经常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外面瞎溜达,周围没有一个人认识,身体在路上,或者停了下来在休息,全然不管,脑子里只顾想着东西。那时候经常会在湖边坐着,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,我可能可以坐上几个小时也浑然不知时间的流逝,以至于后来我一坐到湖边,就要拿起手机调个闹钟。我很喜欢水,湖水、河流、海洋、雨水等等都是我喜欢的。望着湖水不急不慢的涟漪,我内心就会很平静,有时候会想一些问题,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放空的状态,那种感觉很好,那是我回到广州以后再也找不到的感觉。
这本书,我不打算推荐给大家去读,不过有缘分的话,你自然会拿起它,体会一下和一个富有思想的人在咖啡店里度过一天的感受,或许会很枯燥,但事后又会觉得很值得。
刀锋读后感2出于某种目的,今天花时间读了威廉·萨默塞特·毛姆的小说《刀锋》。
毛姆先生的其他著作,如《月亮与六便士》等还没有机会拜读,或者以前读过却不记得了。
读书是能启迪智慧的,我认为人的一生所有经历都不会浪费,所有读过的书都不会白读。就好像我们的意识中有一个只能进不能出的宝箱,它贪婪地吞噬着你所有的阅历,而一本好的读物、或者一句话、又或者一个人或其他,就是这个宝箱的钥匙。
能配上这把钥匙的人是幸运的,而幸运地拿到自己钥匙的人无疑会迎来一场蜕变。
《刀锋》这本书是有资格成为钥匙的,但不幸的是我的知识储备还不太够,没能得到那场灵魂上的升华。
不过也有些小小的感受,在这里记录下来。
《刀锋》这本小说中有七个形象鲜明的角色,以主角拉里为核心和其他六位形成鲜明的对比:物质追求与精神追求;自我救赎与自我毁灭;纯粹与狡猾……
上半部从艾略特引入拉里与伊莎贝尔的婚约,再引入各阶层价值观的对撞,还有不同地区之间的鄙视链。
联想到故事的背景是一战以后二战以前,我们都知道那是个很残酷的时代,同时也是各行业迅速发展的黄金时代,一切事物都在以目不暇接的速度发生着改变,可能稍稍愣神的功夫就看不懂身边的一切了。
尽管对比过去我们会惊恐地发现很多事情都从未改变,但我很庆幸自己未生在那个时期,同时也能想象到物质快速发展所必然带来的精神上的空虚。
所以故事的主人公拉里在经过一系列事情后踏上了自我解脱的道路。
小说的名字“刀锋”和印度哲学著作《奥义书》有关,拉里也是在婆罗门教哲学的启迪下实现了自我解脱,“刀锋”其实可以解释为“越过刀锋”,这让我想到了我们少数民族兄弟那“上刀山下火海”的成年礼。
我一向不喜欢宗教,尤其是故事中有很多神秘主义色彩,更让我对这本小说的感受多了很多不必要的抵触。不过在极力排除掉个人主观色彩后,小说中对人生的意义,对‘上帝’的'意义,对‘存在’的意义……
一切都让人感触良多。
读最后几章的时候,也许是我当时比较饿了,也许是太过烧脑了,总之有些头昏脑胀。
我不喜欢讲述故事的情节,一 ……此处隐藏1331个字……白嫁给了股票经纪人的儿子,生活富足,夫妻恩爱,尽管她心里一直都爱着拉里,但毕竟物质享乐才是她的天性,这一点得到满足才是她幸福的源泉。
拉里,原本也是一个普通的男孩,但一战的经历让他对生死、对生命都有了更多的.触动和思考,他将寻求生命的意义作为人生的目标,而物质和肉身不过是灵魂的载体,维持基本的温饱足矣。我不认为所有的读者都能读懂拉里,理解拉里,甚至可能会有读者和艾略特那样对他不屑,(不过愿意读这本书的人,大多应该不是庸常之人吧),至少现实生活中持艾略特的观点的人一定不在少数。
对拉里来说,了解这个世界,解开人生的意义这个疑惑的最佳方式是好好看看这个世界,所以当别人努力构建物质富足的大厦的时候,他行走于东方和西方,寻求人生的答案。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了对构筑他的心理大厦极具意义的一些人,拉里是用心灵和这个世界交流的人。“他没有野心,不要名;他最厌恶成为知名人士;所以很可能安心地过着自己挑选的生活,我行我素,别无所求。”“他认为人生最大的满足只能通过精神生活来体现,他本人始终抱着无我无求的态度,走着一条通往自我完善的道路”。
关于拉里另外一个被我关注并被触动的情节是拉里的婚恋。在拉里和伊丽莎白分手后,拉里唯一一次结婚的机会是和他青少年时的伙伴,那个曾经经常和他一起在树荫下读诗的索菲。拉里和索菲是在相隔十多年后偶遇的,届时的索菲,因为家庭遭遇变故失去了相亲相爱的丈夫和孩子,然后堕落到令人不齿的地步。拉里准备娶索菲的消息令伊丽莎白极为震惊和不安,她认定拉里是出于同情,想帮助索菲才要和她结婚的,在极力反对无效后,伊丽莎白用计谋令已经有所改变的索菲故态复萌,索菲因此和拉里不辞而别。在小说的最后索菲被人勒死并裸露着身体抛入海中。在办完索菲的丧事后,拉里的眼神一改往日的平静淡然,带着凄惨的味道说:索菲是他唯一想要结婚的对象。索菲不算漂亮,尤其到了后来生活放荡粗俗,样貌衰老,和美丽优雅的伊丽莎白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,但拉里依旧凭借过去的记忆认为索菲“有可爱的灵魂,热情,超脱,慷慨。她的理想是崇高的”。对于拉里这样用灵魂行走在世间的人来说,遇到一个灵魂契合的人,哪怕她有不堪的外表,令人不齿的放荡生活,但她却能让寂寥寒冷的灵魂有所牵念并温暖起来。索菲死后,拉里真正与这个世界疏离了,他彻底放弃了世俗的生活方式,派送完自己的财产后,模仿印度的托钵僧,边游历边干活,仅维持最基本的物质需求。
小说对人物个性的描画笔墨饱满,颇具独特性,立意高远,名副其实的佳作。
刀锋读后感4本书非杜撰,根据毛姆身边的人和事加上想象思考形成的鲜活字体,就连作者自己用的也是真名,当然为了不引起骚动人物的姓名还是要瞎编。我总觉得一本好的著作它的字体一定是灵动的,人物身型和心理一定是发展变化的,不似照片上按照规范摆好姿势的模特。
书的开篇给我们介绍了一位特别的老者,他近六旬,一表人才,仪表堂堂。上面的八个字都是我们平常形容年轻人的,如果不是译者疏忽,那就是作者想强调这位老人的保养和穿着自己体格都很有格调,是个自律讲究的人。艾略特一个混迹在上流社会的浪漫主义者,没有妻子没有情人,没有孩子的单身贵族。他最为得意洋洋的就是举办各种宴会邀请名流参会,或去赴宴。他总是风趣幽默,让宴会从不冷场,可谓天生就是个交际的好材料。
我不是个残酷的人,但我还是想要把艾略特让人感到悲凉的结局说给大家,我不知道这样的对比是否是毛姆的本意,与其敷衍的说出写的好,还不如说出自己的感受这样才是对作者最大的慰藉。身患尿毒症的艾略特躺在床上,毛姆从远方来看他,听他说爱德娜飞上了枝头举办宴会却没有请他,还差遣保罗·巴顿来借他最为荣耀的伯爵服。
来探病的不到十个人,唯一收到的礼物是一束寒酸的花。以前参加宴会大吃大喝的朋友没有一个关心她的死活。毛姆借助爱德娜的嘴说出:说他搬弄是非,社交界已经数不上了,成了个老厌物。跟了四十年的侍者约瑟夫暗地里盼着他能早点归去,好能够得到艾略特早已安排好的赡养费。
就算死亡来敲门的时候他还要急着回毛姆造假的请帖,理由是“不能因为我就要离开,忘掉礼貌”。我不信他会是那个诽谤造谣的人,更不信他待人刻薄没有同情心。
不知道艾略特有没有怀疑过这些人吃他喝他称为朋友这类人的真心,或者什么时候有没有发现这些人丑陋的嘴脸。如果有的话我希望是最终的时刻吧,至少以前的日子里他的心都能感受到阵阵的暖意,孤独之感没有缠绕在他的身上顺着身体攀沿。
拉里是个战后受伤的青年,最好的伙伴为救他死去,让他对人生产生了疑惑。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控制不了死的丑恶,人的一生到底是为了什么,世界上为什么会存在恶,我又要为什么而活着。这些大部分人在青少年时期都会困惑过,也明白即使解不开这些谜团依旧可以走向成年成为壮年。拉里不一样,他要去寻找这些答案,本意愿带着未婚妻一起却没想到道不同,于是一个人去寻找自己的答案。
从书本那里获得指引,从行走获得指引,去过很多地方,最终在印度获得了心中的安宁。去思考那些宗教和人的关系,去思考上帝和轮回,让自己的意念来得到改变,明白任何外在的金钱,权利,拥抱等从实质上都给不了人们满足,只有在自我灵魂中找到安慰才能回归生活的真实状态。
他也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生活着,不结婚不生子,抛弃财富,摆脱束缚。毛姆之后见到他脸上充满了满足的'笑容就知道这种自在的生活让拉里更富足。这让我想起他的《月亮和六便士》里面那个抛家弃子的主角,最后如愿做了最喜欢的事,并获得了认可。毛姆总是在跟我们假设各种活法,我们没法评论说哪种好,哪种糟糕,最终的评判标准还是我们内心的满足感。电影《芳华》最后刘峰和小萍来参加婚礼,话不多待人温和,心理充满了满足,比起我们这些对生活失望的样子似乎岁月在他们身上宽容了很多。
毛姆初见伊莎贝尔她有健康的体质,对生活满足,从内心里流露着幸福感但不能用美艳来形容她。后来再见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,她变得十分美丽,身材苗条品味不俗。经常在午后读着书品品酒。之后为了阻止拉里娶索菲她设计让重燃生活希望的索菲彻底幻灭,以至于最终被杀害赤身裸体抛尸大海中。听到这个消息的伊莎贝尔一丝丝的悲伤很快被快乐代替,被毛姆拆穿的她依旧穿着时髦准备去赴宴。
毛姆咄咄逼人的话没有引起她的一点点激愤,可说到拉里还有别的女人她一反常态怒目否认。明明是她自己主动放弃结婚嫁给格雷却还要控制着拉里的拉里。想起来《延禧宫略》里面的魏燕婉抛弃凌云澈后还不能接受他爱上别人的事实。最后也如舅舅艾略特一般只能通过别人的恭维和肯定来活着。
以前的苏珊与一个有钱有车因为没有才华果断分手,到现在变得学会享受金钱乐趣,让人些许震惊。毛姆评论她的画“画也如人一般,像浮光投影,不踏实,但是有一种花枝招展的美。”当她知道拉里的遭遇后第一反应是觉得他可怜,就知道毛姆和苏珊的这次再见估计就是永别了。
虽说造化弄人但每个人也都如愿以偿。艾略特最终按照他描述的告别方式体体面面的入葬。拉里写了本书继续过着自己自在的生活。伊莎贝尔忙于赴宴请客乐此不疲。苏珊与情人修成正果,让女儿过上有钱人家的富裕的生活,马上将在办自己的第一个画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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